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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熱播劇《熟年》圓滿收官
該劇圍繞倪家三代人、三個家庭
全景式地展現了三、四十歲等
“熟年”一族面臨的家庭內外的
人生危機和情感故事
劇中
大學教授倪偉強
在一番作天作地后
妻子張春梅終于同意離婚
在民政局門口
倪偉強卻被妻子意外“普法”
得知離婚冷靜期這個“新”規(guī)定
1
什么是離婚冷靜期?
離婚冷靜期是指在離婚自由原則下,婚姻雙方當事人申請自愿離婚,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該申請之日起一定期間內,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離婚申請、終結登記離婚程序的冷靜思考期間。
在我國,離婚有兩種途徑,一是協議離婚,即男女雙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關系,并就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二是訴訟離婚,即男女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向法院提起離婚糾紛訴訟。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表述,“離婚冷靜期”僅適用于協議離婚,不會對訴訟離婚的程序產生影響。
2
離婚冷靜期的相關規(guī)定
自2021年1月1日起
“離婚冷靜期”
正式加入離婚登記程序
民法典第1077條的規(guī)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無論是“離婚冷靜期”的
前30天還是后30天
民法典都賦予夫妻雙方單方撤回權
只是在行使方式上略有區(qū)別
在前30天
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需要夫妻一方積極行使、主動撤回
而在后30天
只要夫妻一方沒有到場領證
即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3
離婚冷靜期的誤區(qū)
(向右滑動)
4
離婚冷靜期的常見問題
問1
男女雙方在“離婚冷靜期”內還是夫妻關系嗎?
仍是夫妻關系。在“離婚冷靜期”的前30天內,夫妻關系存續(xù),如果夫妻一方撤回離婚申請,夫妻關系恢復到原始存續(xù)狀態(tài),再次申請離婚登記的,離婚冷靜期重新計算。在“離婚冷靜期”的后30天內,夫妻雙方成功申領離婚證的,則以申領離婚證的當天作為夫妻關系的終點;若沒有成功申領離婚證,則夫妻關系當然始終存續(xù)。
問2
離婚協議的法律效力如何認定?
對于夫妻雙方在離婚登記時提交的離婚協議書,該協議的性質可以理解為以離婚為前提的附條件生效的協議。只有夫妻雙方最終辦妥離婚手續(xù)后,協議才生效。換言之,如果雙方自愿離婚并簽訂離婚協議,但未辦理完成離婚登記手續(xù)的,離婚協議雖成立但沒有生效,協議內容對夫妻雙方也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問3
夫妻一方離婚態(tài)度堅決,是否可以拒絕執(zhí)行冷靜期?
不可以。《民法典》第1077條的規(guī)定是從法律的高度對登記離婚程序作出限制性規(guī)定。因此,即使一方離婚態(tài)度堅決,也不可以拒絕執(zhí)行冷靜期。但是,如果冷靜期屆滿后,雙方無法就離婚協商一致,堅決離婚的一方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除婚姻關系。
問4
冷靜期內夫妻一方轉移財產或揮霍財產怎么辦?
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第1066條規(guī)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二)一方負有法定撫養(yǎng)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y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yī)療費用。民法典第1092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fā)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作為組成家庭的重要方式
使得社會能夠持續(xù)運轉
也使得每個獨立的個體
有可能在最小單位的組織中
找到精神溫暖
婚姻制度的設計關系著社會整體和社會成員的利益,慎重對待婚姻是大家共同的責任。以往的離婚登記手續(xù)過于簡便,導致沖動離婚現象增多,非常不利于家庭及社會的穩(wěn)定發(fā)展。《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編中增加了離婚冷靜期制度,使夫妻雙方都有足夠的時間,對婚姻關系進行認真、謹慎、理性的思考,客觀冷靜地斟酌自己的婚姻。
婚姻很嚴肅
離婚需謹慎
離婚冷靜期為沖動離婚按下暫停鍵
請給情感一個緩沖期吧
來源:寶坻天平 | 制作:陳美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