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被救護車送至醫(yī)院急診。 (新華社記者 陳鐘昊 /圖)
禮讓救護車和可能闖紅燈被扣6分之間,你會怎么選?
近日,這樣的選擇題就發(fā)生在廣西柳州。11月30日,當?shù)孛窬拥脚e報:一轎車停在紅燈前,擋住了該車道正出勤的救護車。救護車鳴笛12次,該車仍未讓行。直到1分21秒后綠燈亮起,該車才通行。司機梁某稱怕被扣分,不知該如何讓行,民警對其進行了處罰和教育。
拯救生命,需要爭分奪秒,關鍵時刻讓出一條生命通道就有可能挽救一個鮮活的生命,每一位駕駛員都應當避讓救護車、消防車等緊急執(zhí)行公務的特種車輛。所以,民警對該司機進行處罰教育有其正當性。
然而,該事件也確實暴露了現(xiàn)實中在避讓救護車、消防車等出勤車輛時容易出現(xiàn)一些現(xiàn)實問題:一方面,現(xiàn)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guī)定了應當禮讓救護車、消防車等正在出勤的車輛,但未明文規(guī)定避讓特種車輛違法不扣分。從嚴格意義上來說,行政復議成功不予處罰,其實是“法外開恩”;另一方面,則是高懸于頭上“闖紅燈扣6分”的鐵律。讓不讓都違法,這是很成問題的。兩權相害取其輕,當事人出于對規(guī)則的嚴格遵守和人類趨利避害的本性,很容易做出類似該事件中司機所做對自己有利的決定。
一直以來,因避讓救護車方式不當而遭扣分并處罰金的事件層出不窮。2020年7月31日,珠海救護車上載有心跳驟停的病人前往醫(yī)院急救,而前方小車卻擋在了紅燈路口半分多鐘沒有讓行,經(jīng)救護車上護士下車后提醒,小車才前行讓行。經(jīng)車主解釋,小車隔音較好又開著收音機,所以當時聽不到救護車的警報和鳴笛。該司機后來被扣3分并處200元罰金。2017年,江蘇海安徐師傅駕車載著一名乘客,在路口左轉車道等紅綠燈。后面駛來一輛120救護車并響著警報,徐師傅為了讓道,就直接在信號燈為紅色時左轉,徐師傅表示當時感覺停在路口很不方便,可能有危險,所以直接闖紅燈左轉跟著120救護車駛離路口,后被扣6分罰款200元……
面對復雜的交通,駕駛員不僅要避讓特種車輛,還要學會如何避讓特種車輛,還要掌握監(jiān)控違法拍照的原理,以及因避讓而產(chǎn)生的違法事件后,需要自行通過行政復議去解決。如此種種,無形之中大量增加了普通駕駛員的守法成本。而是否處罰,則全憑執(zhí)法機關依據(jù)當時情況進行自由裁量,這無疑也給駕駛員帶來了不安全感。
其實,普通人在守法過程中只需要對遵守的法律條款做出判斷。法律保護的權益產(chǎn)生沖突時,讓普通人在極短的時間內(nèi)實時進行取舍與判斷,顯然是一個過高的要求。中國作為成文法國家,應該有明確的條款告知普通人正確的選項,以明確的法律法規(guī)來引導人向善。越是特殊情況,法律就該規(guī)定得越詳細。比如,面對避讓特種車輛時所遭遇的復雜情況應如何避讓,因避讓救護車而產(chǎn)生的違法行為是否處罰,因正確避讓救護車而產(chǎn)生的侵犯他人財產(chǎn)、生命安全的后果如何進行責任認定等等。而如果法律沒有明確而詳盡的規(guī)定,不應該因為一個人出于守法目的所做出的行為而對其進行處罰。
因此,除了應當全面普及教育如何禮讓特種車輛之外,還應當督促立法者參考民法典中對于見義勇為的規(guī)定,在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明確禮讓特種車輛不違法,并對避讓特種車輛產(chǎn)生的種種問題進行詳細界定,給普通民眾吃一顆定心丸。只有這樣,才不會讓普通人面對違法選擇題時陷入兩難的境地。法律不強人所難,我們很難要求一個普通人冒著違法的可能性,來“禮”讓救護車。